欢迎访问k1体育官方网站!
中文 | English
k1体育欧洲杯
当前位置: k1体育 > 行政工作 > 规章制度
k1体育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7-11-04

根据《k1体育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为增强k1体育教职工的责任意识,严格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我k1体育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考勤

第一条 k1体育全体教职工均在考勤范围之内,体育教练(不含双肩挑人员)为非坐班人员,上班时间根据授课任务和k1体育安排的工作情况而定。其他人员均为坐班制人员,执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第二条 教职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擅离职守,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干私事,坐班制人员按照k1体育上班作息时间执行。体育教练必须保证教学任务和教学时间及k1体育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完成。

第三条 k1体育为独立考勤单位,设专人兼职负责考勤的汇总上报,k1体育行政副体育总监为考勤负责人,设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勤,各k1体育体育教研部、教研室体育体育训练营为k1体育考勤负责人,各k1体育体育部、各教研室必须在每月二十九日(逢节假日可提前报)考勤情况报k1体育办公室,k1体育体育教研部、教研室要认真填写考勤表一式两份,并由体育体育训练营签字。

第四条  行政、教辅人员离岗必须本人亲自申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申报必须及时报请k1体育体育体育训练营、各科室体育体育训练营或主管院领导,k1体育将不定期进行抽查,除特殊情况外,严禁出现各办公室无人值岗的现象。

k1体育不定期召开的k1体育教职工大会, k1体育教职工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如不参加每次从奖酬金中扣发100元(特殊情况除外)。每学期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大会的,考核晋级不合格。

第五条  无正当理由不申报离岗情况,且事后又不及时补办缺勤或请假手续的,视具体情况分别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以旷工论处:

1、正常工作日,教职工当日离岗未按要求进行主动申报、且事后又不及时补办相关手续的;

2、无故缺勤,事后又不及时补办请休假等手续的;

3、出差擅自逾期不归,或请休假期满无故超假的;

4、出差延期或请休假申请虽获批准,经查属蓄意捏造事实的;

5、不服从工作调动安排,逾期仍未到岗报到的;

6、其他情形。

第七条  旷工期间待遇按照k1体育相关规定执行,并视情况上报k1体育。

第二章 请销假

第八条 请假:教职工因各种原因不能上班时,应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说明请假的事由、种类、期限。

第九条 销假、续假

1、销假:假满上班后应履行销假手续。

2、续假:假满后需要续假时,应按规定履行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续假需按原请假程序办理,时间在十天以内的,可以口头续假。时间在十天以上的,应以书面形式续假。k1体育、k1体育批准的假,须随考勤表一同报人才发展中心备案。

第十条  请假种类及相关待遇执行k1体育人才发展中心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审批与备案

第十一条  教职工出差、请休假,应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对教职工的出差、请休假要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登记、销假制度。

第十二条  教工出差

k1体育副体育总监、k1体育体育体育训练营、教研室体育体育训练营公出,应报请体育总监批准;各k1体育教职工出差5天以下的应报请k1体育体育体育训练营批准,并报k1体育办公室备案;5天以上的报请体育总监批准,并报k1体育办公室备案。各办公室人员公出应报请分管院领导和行政副体育总监批准。

第十三条 教职工请假

k1体育领导有权批准十天之内的事假,十天以上的事假,由k1体育领导签署意见后报k1体育人才发展中心审批,并报院办公室备案。三天之内的事假由k1体育体育体育训练营批准,报k1体育办公室备案。体育教练请假,必须提前半天以上。为保证正常教学,请假同时须把点名册交给主管教学体育体育训练营。

第十四条  教职工休假,凡属《k1体育人事管理办法》中涉及的各种假期,按其中的“审批权限与审批程序”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k1体育负责解释





2013年12月12日

更新:2026-07-23 21:07:42 | 链接:https://www.hmhonor.cn/info/1063/2063.htm | 来源:k1体育超级联赛 - 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