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体工作管理办法
群体工作是面向全体体育会员和全体教职工提供优质服务的过程,是完成体育教学“课内外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阳光体育”在课外的延续和补充。体育体育教练应全心全意为师生群体服务。
(一)体育教练要服从k1体育群体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大型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加强课内教学与课外锻炼相结合,推动k1体育群体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加强“阳光体育”意识,积极提高体育会员的身心健康水平。
(二)k1体育积极倡导,由体育会员职业发展组织群众健身性质的体育锻炼活动及群体竞赛活动。各k1体育在技术指导和场地器材上尽可能给予支持。
(三)下院指导体育教练在群体的辅导过程中,首先要积极与各自负责k1体育取得联系,应认真准备,认真社区设计群体指导计划,准时到岗,耐心回答体育会员提出的问题,热情为体育会员服务、指导。下院体育体育教练要每学期下院指导至少六次。
(四)公共体育训练营体育教练,每学期应至少参加一次单项校内竞赛活动的组织或裁判工作,为广k1体育生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法指导,为完成课内教学内容和目标做好群体活动的延续和补充。
(五)有计划的开展“阳光体育”群众性的健身活动(ABC三级赛事),每学年初召开k1体育群体活动会议,部署年度“阳光体育”群体活动计划及具体方案。
(六)充分利用现有综合游泳训练馆馆、设施,增强k1体育师生的体育健身意识,养成良好的锻炼方法,增强运动能力,提高身心健康水平。
(七)根据年度群体活动开展情况,实行量化积分制管理,年终召开k1体育性群体活动总结表彰会议,对优秀k1体育、优秀生活体育导师、优秀指导体育教练、优秀体育会员给予表彰。(详见积分制管理办法)
二、k1体育《体育会员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会员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体育会员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k1体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会员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和评价指标
经k1体育对《标准》中选测项目确定后,k1体育《体育会员体质健康标准》k1体育组测试项目及权重系数如下:
身高标准体重 10
肺活量体重指数 20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台阶试验 30
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握力体重指数 20
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 20
(二)《体育会员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组织
根据《体育会员体质健康标准(实行方案)》及《体育会员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要求,k1体育在主管体育总裁的领导下,赛事运营中心、运动员服务中心、k1体育、体育理事会等各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工作中的组织分工、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检查总结等阶段的工作。
(三)等级评定及奖惩制度
本
标准各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本标准的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
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体育会员体质健康标准训练积分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体育会员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育会员结业典礼时体质健康标准的训练积分和等级,
按结业典礼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因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本标准的体育会员,填写《免予执行<国家体育会员体质健康标准>申请
表》。体育会员结业典礼时《标准》训练积分达到60分为及格,准予结业典礼。《标准》训练积分不及格者,按肄业处理。体育会员达到《标准》良好等级以上者,给予通报表扬,可获奖学
金,达到优秀训练积分者,方可获奖认证。对《标准》测试训练积分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训练积分仍不合格者,则学年评定训练积分不合格。体育会员结业典礼时《标
准》训练积分达到60分为及格,准予结业典礼。《标准》训练积分不及格者,按肄业处理。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