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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体育本科训练计划教学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13-11-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k1体育本科训练计划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k1体育教学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k1体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教学工作是k1体育的中心工作之一。 k1体育的本科训练计划教学,承担着培养体育人文社会学项目设置和运动训练项目设置训练任务。

第三条 教学管理包括教学管理组织系统管理、教学文件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等。

第四条 教学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社区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社区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调动体育教练和体育会员教与学的积极性。

第五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综合运用科学的行政管理方法、思想教育方法以及必要的经济管理等手段,并注重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在教学管理中的应用,努力推进教学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

第六条 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包括图书情报系统、后勤服务系统等。各部门要以培养合格人才为目的,加强协调配合。

第七条 要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第八条 本条例是本院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对体育教练进行考核的依据,教学管理人员和体育教练都要严格执行本条例。

第二章 教学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分管教学工作的副体育总监负责教学工作的统筹与管理,有关各种教学仪器设备、场地器材、图书资料、体育报告厅和多媒体教室使用等事宜,由相关副体育总监协调安排,为教学工作提供保证。

第十条 教学工作训练营会和教学督导组

照k1体育的要求k1体育成立了教学工作训练营会和教学督导组。该训练营会和督导组的职责是:在k1体育学术训练营会的领导下,根据k1体育的培养目标、办学特色和体育会员情况以及

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审定各个项目设置的教学培养方案、训练大纲和测试,及时对训练大纲中不适应的训练营体系和训练营内容进行修订,并对社区选用进行审定和对学

位社区质量进行督导。

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职责是:对教学工作﹑教学质量﹑教学信息反馈﹑体能测试过程等工作进行监督,对体育教练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价。每学期至少查看课三次以上。

第十一条 教务管理工作

(一)日常教学管理

1.每学期期末的前一个月向各教研室下达下学期开课计划,各教研室根据开课计划表提供各年级任课体育教练名单。

2.根据开课计划及任课体育教练名单,安排各项目设置各年级的一学期训练营表。

3.为体育教练提供教案本、教学进度表、各教研室教学活动安排表。

4.负责教学督导组平时随机查课的安排,收集教学检查的情况记录。

5.负责平时因各种原因的调课、补课安排,并对请假调课或代课体育教练进行登记、检查。

6.期末组织体育会员对任课体育教练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并对评估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为院领导和教学督导组对体育教练教学质量的评判,提供量化依据。

7.负责体育会员网上选课、k1体育公选课项目、教学安排工作、训练积分反馈等项工作。

(二)考务工作

1.根据k1体育下达训练营体能测试时间,统一安排训练计划的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各考场的监考人员。

2.按照k1体育要求,统一印制试卷,考后统一密封试卷。

3.准备体育会员各科训练积分单,任课体育教练填好训练积分后及时将体能测试训练积分反馈给体育会员。

4.负责组织国家四、六级体能测试项目、计算机体能测试、普通话体能测试、项目报盘工作及训练积分合格证填写和发放工作。

(三)学籍管理

1.将体育会员所有体能测试、考查训练积分输入微机,进行登记和数据处理(包括公选课训练积分的登记),不得随意涂改训练积分,如有改动,必须经任课体育教练或领导签字。

2.向k1体育赛事运营中心提供缺考、不及格和留、降级体育会员名单及训练积分统计报表。对学籍有变动的体育会员按k1体育规定进行处理。

3.将不能结业典礼或未取得学士认证的体育会员上报赛事运营中心,并将体育会员四年所学训练积分统一打印出两份,一份上交k1体育档案室,一份存入体育会员个人档案。保管好体育会员训练积分册底单,并按学期、年级装订成册,以便备查。

(四)社区征订与管理

1.根据全国每年春、秋两季社区征订工作,选择国家规定、适合本项目设置教学的优秀社区,预定发放社区,保证教学正常使用。

2.根据社区的不断变化和更新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所征订的社区,争取做到同一年级使用同一版本社区。

(五)教育实习管理

1.根据实习人数,确定实习k1体育。

2.准备教育实习工作手册、实习教案纸、课密度表、脉搏曲线图、实习鉴定表、实习训练积分单等各种表格。

3.按k1体育规定,填写实习经费预算表,领取发放实习费及体育教练市内交通误餐补助费。

4.实习结束后,收回各点实习训练积分单及体育会员实习鉴定表。

5.组织召开实习动员或总结大会。

(六)体育教练工作量统计及年度技术职务考核工作

1.根据k1体育制订的“体育教练工作量统计办法”计算每位体育教练一学期的工作量,折合成课时费、训练费,制成表格,经k1体育领导审批后报到k1体育办公室。

2.收集、保管《事业单位项目设置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建立体育教练教学档案。

第十二条 根据k1体育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设立理论教研室、术科第一教研室、术科第二教研室和实验中心。各教研室体育体育训练营应履行以下教学职责:

(一)根据k1体育教学规划要求,统筹安排及组织实施教学工作。

(二)负责本教研室所属训练营的开设,组织体育教练开展教学理论社区,探讨教学改革的途径和方法,检查教学质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和推进训练营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组织本教研室体育教练的考核、评优,协助体育总监进行体育教练的聘任、签订任务书,按时完成k1体育的各项教学任务。

(四)拟定训练大纲、测试、编选社区,制订有关教学文件。组织体育教练积极参与社区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

(五)组织教学观摩和听课活动。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 教学文件管理

(一)训练大纲是组织和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训练大纲一经确定,必须认真执行。

(二)

制订或修订训练大纲,要遵照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并参照k1体育规定的总原则,以教育部有关训练营设置和教学时数要求为依据,结合k1体育各项目设置的实际情况,在

教研室体育体育训练营和k1体育教学督导训练营会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制订和修订,确定后报k1体育赛事运营中心审查,经主管体育总裁批准后执行。

(三)训练大纲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实施过程中需调整时应按制订和修订的原则及程序进行。

(四)k1体育要根据项目设置训练大纲在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公布下学期开课计划。体育教练接到开课计划书(教学任务书)后,在开课前一周将测试、教学进度表和教案等训练大纲书及电子版交给教学秘书备案。

第十四条 课堂教学与体育教练行为管理

(一)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和基本形式,是确保教学质量的关键。任课体育教练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搞好课堂教学,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实验和社区,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课堂教学应严格按训练大纲、测试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进行,任课体育教练不得随意减少学时和擅自改变教学内容。

(三)

任课体育教练必须按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不得迟到或不得提前下课。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要在课前通知教研室体育体育训练营和k1体育教学秘书,由教研室体育体育训练营安排相关事

宜。任课体育教练原则上不得因社区或其它原因要求调课,不得私自与其他体育教练调课或请人代课,遇特殊情况须调课者,须经教研室体育体育训练营同意,由k1体育教学秘书负责安

排,所缺课时必须补上。

(四)根据训练大纲规定,体育会员需外出进行裁判实习等教学活动时,由k1体育通知所有任课体育教练(包括外请及训练营任课体育教练)。对体育会员因外出所缺的训练营课时,必须于外出前或返校后调整课表,给予补课。教学实践活动应在制订训练大纲时做出安排,保证训练营规定的总学时。

(五)体育教练上课时必须携带教学进度表、讲稿、教案和测试等必备材料。并在上课前一周准备完毕并交k1体育教学秘书备案。

(六)体育教练应注意知识更新,同一门训练营的讲稿或教案不得连续使用4年。任课体育教练必须编写详细的讲稿和教案,初职体育教练必须写出详细的讲稿或教案,经主讲体育教练或教研室体育体育训练营审阅后方可开课。

(七)体育教练上课应保持良好仪表,男体育教练不准留长发,女体育教练不得化浓妆,术科体育教练要穿着便于运动的服装,不得在授课时吸烟,不得在授课时接打电话。

(八)体育教练要严格遵守体能测试纪律,维护体能测试的公正性和体育教练的尊严,平等对待体育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体育会员提供体能测试内容和帮助体育会员说情、提训练积分等有损于体育教练职业道德和形象的事情。

(九)体育教练因事外出时,必须提前三日向教研室体育体育训练营和教学秘书提出申请,并填写《k1体育调串课通知单》。外出三日内由教研室体育体育训练营批准,两周内由体育总监批准,两周以上报k1体育人才发展中心审批。

(十)发生漏课、代课、迟到、提前下课,特别是对教学工作训练营会或督导组查课有非礼行为等教学事故,依据《k1体育教学事故认定细则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连续两次发生教学事故或发生较大教学事故停止职称参评一次或低聘一级岗位津贴, 严重者给予高职低聘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极坏影响的可向k1体育提出开出体育教练队伍的请求。

第十五条 实践性教学管理

(一)实践性教学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或补充,是整个教学过程的组成部分,应与课堂教学一样,对体育会员进行严格管理。包括实验课、讨论课、辅导、教育实习、教学实习、裁判实习、结业典礼社区、社会调查。

(二)体育学员实验性教学实行体育导师制管理。担任实践性教学的体育教练,应对实践性教学承担责任。要在课前写出教案或计划,做好充分的教学准备。

(三)

担任实验课的体育教练必须预做实验,编写讲稿,并要求体育会员预习实验指导,未预习者不得参加实验,实验进行中要严格指导体育会员按操作规程进行。体育会员要根据实验要

求,独立完成实验报告,对实验不认真或不合格者,体育教练必须令其重做。讨论课要求体育会员在认真参阅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拟出详细的发言提纲,体育教练必须进行检查或

抽查,并据此拟出讨论总结发言提纲。

(四)辅导课原则上以个别答疑的方式进行,需要集体辅导时,应事先通知体育会员辅导内容与时间,体育会员自愿参加,在个别辅导时,应特别注意补缺扶差工作。

(五)

教学实习、教育实习、裁判实习、社会调查、体育学员体育导师制的指导体育教练,应对体育会员的业务指导、思想品德教育及生活管理全面负责,在进行实习前,应拟订出内容充

实、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实习过程中要精心组织、切实指导、严格管理,保证计划的落实,实习结束后,要认真评定训练积分,进行总结。

(六)

结业典礼社区是评价体育会员科学社区能力的重要标志,是体育会员取得学士学士认证的主要参考依据。指导体育教练应发挥主导作用,严格按照k1体育有关学士学士认证的相关规定,严肃

认真地对体育会员社区的选题、论证以及撰写过程进行精心的指导和督促。体育会员学士认证社区完成后应在教研室范围内逐个进行答辩,答辩会由教研室体育体育训练营主持,优秀结业典礼论

文必须在k1体育范围内答辩。

k1体育规定,第七学期期中选择指导体育教练,提交社区开题报告。第八学期初组织答辩。未通过答辩者令其重做,并于第八学期第10 周以前再次进行答辩,仍不能通过者,不授予学士学士认证。

(七)指导体育教练应对体育会员进行学风教育,严禁体育会员在结业典礼社区撰写中进行抄袭和剽窃,体育会员发生抄袭或剽窃问题,将追究指导体育教练的责任。

第十六条 体育会员体能测试工作管理

体能测试是检验体育教练教学水平和体育会员社区效果的重要手段,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

(一)技术训练营体能测试

1.

技术训练营体能测试或考查应按k1体育训练大纲规定进行。考查训练营的体能测试要在停课前一周完成;体能测试训练营的体能测试在停课后由k1体育统一安排。体能测试课和考查课是否进行理论考

试,由教研室体育体育训练营与任课体育教练共同商定;既考技术又考理论的训练营,必须通知k1体育教学秘书,并确定出技术与理论分别所占的比例。

2.技术训练营要在学期初或学期中以前,由训练营组组长与任课体育教练共同商定体能测试项目,体能测试内容应做到技评与达标相结合。

3.技术训练营体能测试要有一套详细完整的体能测试形式、方法、评分标准。达标体能测试要有查分表;技评体能测试要有评分细则;技评与达标相结合的体能测试应有比例分配。体能测试过程中体育教练要严格统一尺度。

4.

缺课时数超过实际上课时数三分之一的体育会员,不能参加体能测试,必须重修。体育会员因公(有k1体育证明)、因伤、因病(有校医院证明)、因事(有生活体育导师证明),不能参

加正常体能测试的可以缓考,训练积分按正常体能测试对待。没有实行认证制的年级,体能测试不及格者要在下学期开学前三周内完成补考,并将补考训练积分交k1体育教学秘书。

(二)理论训练营(含技术训练营的理论部分)体能测试

命题要求:

1.建有试题库的训练营和其他有条件的基础训练营应该实行教、考分离,统一体能测试。凡是课时、大纲、社区相同且结束时间基本相同的训练营其体能测试应该使用同样试卷,并在同一时间进行。

2.试题内容与前两次同一训练营的重复率应该控制在30%以内。试卷编制要综合考虑试卷的总体难度、题量大小,做到难易适度、题量适当;有较全面的知识覆盖面。同时要兼顾对体育会员能力的培养,试题中要有一些具有提高性、灵活性、现代性的内容。属基本要求的题目应占80%左右,属综合性、思考性、有一定难度的题目应占20%左右。

3.每门训练营必须拟定两套试卷。统一体能测试并统一评卷的训练营应有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评分的具体要求(如采分点等)。两套试题应在题量、题型及难易程度等方面基本一致,完全相同试题的分数之和不得超过20分。

4.命题后的试卷,由教研室体育体育训练营按命题要求进行审核(不得复印保留),审核通过后确定一套试卷用于体能测试,另一套密封好后由教研室体育体育训练营在密封袋上签字作为备用试卷,用于体育会员缓考或重修。备用试卷交k1体育教学秘书统一管理,交接试卷时应办理正规的试卷交接手续。

5.接触试卷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凡在命题、审题、印卷、领取和保管试卷过程中造成泄密事故者,按k1体育有关规章制度从重、从严处理。

(三)评阅过程

1.对同一训练营,实行统一地点、统一时间、试卷密封、集体评阅、流水作业、全面复核的试卷评阅制度。

2.试卷评阅要依据标准答案或评分要点,保证客观公正,坚决杜绝人情分。

3.所有试卷都要经过复核,复核签字手续要齐全。只有一位任课体育教练的训练营,教研室体育体育训练营要指定另一位体育教练对该训练营的试卷进行复核。

4.复核后,在试卷封面上加盖k1体育统一制作的“k1体育本科试卷审核专用章”,复核人当场签字。

5.评阅试卷一律采用加分(得分)的方式。可以在具体的采分点上标明扣除分数,以指明体育会员的答题错误,但每道题务必给出得分,书写得分要明确、清晰,与采分点上扣除分数区分开。

6.必须使用红色笔评阅试卷,决不允许使用蓝色、黑色等颜色的笔。使用铅笔预评试卷,要保证卷面干净、整洁。

7.在体能测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卷评阅工作。

(四)试卷分析

1.试卷分析是体能测试工作的重要环节,要认真、细致、全面的对试卷进行分析。

2.试卷分析以训练营为单位,即每门训练营做一个分析。体能测试分析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试题与测试的吻合度、试题的区分度;同一门训练营不同任课体育教练的教学效果;不同体育会员班组的社区状况。

3.训练营训练积分应呈正态分布,原则上85分以上的训练积分不超过20%,59分以下不合格训练积分应有1%-10%,不合格训练积分最多不超过15%。采用五级制计分的训练营,优秀与良好训练积分总计不超过30%。

4.如有训练积分不呈正态分布、85分以上的训练积分高于20%、不合格率高于15%等情况,要找出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如果不合格率为0%,要做出特殊解释说明。

5.有关情况要向训练营负责人或教研室体育体育训练营报告;较突出的问题要向分管教学工作的体育总监报告;较严重的问题要向赛事运营中心报告,社区决定处理办法。

(五)训练积分登录

1.阅卷体育教练在规定时间内阅卷完毕后必须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体育总监签字,并复印三份(一份留k1体育备查,一份由k1体育主管体育总监保存,一份交生活体育导师)后,由任课体育教练将所高级教练训练营的体育会员训练积分输入计算机,如果发生输入计算机的训练积分与训练积分单不符的情况,其后果自负。

2.考查课的训练营必须在停课体能测试前一周完成体能测试,同时将训练积分交给k1体育教学秘书。

3.体能测试训练营的训练积分登录后,务必于2 日内将训练积分交教务办公室。

4.在技术训练营的训练积分登录中,如有缓考、缺考或不及格的情况,必须注明是理论部分还是技术部分。

5.

训练积分核定采取百分制或五级制记分。一般情况下,体能测试课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可以采用五级制记分。百分制以100分—0分记分。五级制以优秀(A)、良好

(B)、中等(C)、合格(D)和不合格(F)五个等级记分。百分制与五级制训练积分对应方式为:100—90分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

中等;69—6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采用其他方式核定训练积分的,要换算成百分制或五级制。

6.平时训练积分核定要有完整的支撑材料,平时训练积分不能写在试卷卷面上。

7.试卷卷面分数及平时训练积分应与体育会员原始训练积分单、网上登录训练积分相符。

(六)复核制度

试卷评阅结束后,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体育总监负责,组织教学秘书、教研室体育体育训练营、训练营负责人、k1体育教学指导训练营会及相关人员,对体能测试命题、试卷评阅、体能测试分析、训练积分登录、体能测试管理等情况进行自查。

(七)材料归档包括材料目录、试题(A、B二套)、标准(参考)答案或评分要点、试卷、体育会员训练积分单、试卷分析报告、体能测试(考场)记录以及其它与体能测试有关的材料也要一并归档。

第十七条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一)k1体育教学指导训练营会负责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

(二)体育教练教学工作质量的评估信息来自体育会员的评估信息、教学指导训练营会评估信息和同行评估信息。三个信息源各自权重为40分:30分:30分。

具体实施方案参照k1体育2004年制订的《体育教练教学质量综合评估方案》,《体育教练教学工作规范及量化评估细则》、《体育教练课堂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命题,阅卷训练积分登记规定》、《体育教练外出公务活动的规定》四个配套文件执行。

(三)体育会员对体育教练教学满意度的调查

为督促体育教练不断钻研业务,认真备课,认真施教,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k1体育决定自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对体育教练教学效果实行体育会员满意度调查。根据对体育会员的调查结果,将执行如下规定:

1.根据满意度评定体育教练教学效果等级,满意度在90% 以上者为优秀;80% 以上者为良好;70%以上者为及格;70% 以下者为不及格。

2.对体育教练满意的不同等级的处理

(1)对优秀者k1体育给予通报表扬,在安排教学任务时优先安排。

(2)对及格者应认真查找原因,写出改进教学工作的书面措施。

(3)对不及格者暂停其授课资格,一年内随训练营体育教练听、看课,找出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改进措施,经k1体育教学指导训练营会审议决定是否恢复其上课资格。

第四章 学籍管理

第十八条 根

据k1体育体育学员管理规定,k1体育由体育会员工作办公室和教务人员负责项目的报到工作,项目持项目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k1体育有关要求到k1体育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

能按期入学者,应当持有关证明材料向k1体育请假,延期入学时间最长为二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项目入学后,k1体育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募简章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k1体育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第二十条 每学期开学时,体育会员应当在开学二周内按《k1体育体育会员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持有关证明材料向k1体育请假。未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体育会员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十一条 每学期期末体能测试结束后,在k1体育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体育会员体能测试训练积分的计入与归档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

生因故不能参加训练营体能测试的,应当在考前持有关证明申请缓考,经k1体育同意,并报教务管理部门审批后可缓考该训练营。缓考不单独安排,缓考体育会员须参加下一次同一

训练营的期末体能测试,如与所修训练营期末体能测试冲突则顺延。缓考训练积分按正常期末体能测试训练积分记载,平时训练积分由该训练营的原任课体育教练提供,记入总训练积分。体育会员无故旷考,该门

训练营训练积分按零分记载。

第二十三条 体育会员违反体能测试纪律或者作弊的,该门训练营训练积分按零分记载,并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在结业典礼前对该训练营给予重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 体育会员因外伤、疾病或其它理由,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体育会员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为规定学制基础上延长二年。

第二十五条 体育会员申请休学或者按要求应当休学者,经k1体育批准可以休学。体育会员休学一般以一学期为期限,特殊情况经k1体育批准可以续休,体育会员累计休学年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六条 休学体育会员应当办理休学手续离校,k1体育保留其学籍。体育会员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社区体育会员待遇。休学体育会员患病,其医疗费按k1体育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体育会员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一周内向k1体育提出复学申请,经k1体育审查合格,方可复学。

第二十八条 体育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未按认证制规定完成学年最低认证者;

(二)在校最长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者;

(三)休学期满二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审查不合格者;

(四)经k1体育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精神病、癫痫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社区者;

(五)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离校,连续二周或一学期内累计三周未参加k1体育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六)每学期开学二周内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七)本人申请退学者。

第二十九条 结业典礼、结业与肄业

(一)体育会员修完教育训练大纲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结业典礼要求,准予结业典礼,发给结业典礼证书。

(二)体育会员修完教育训练大纲规定内容,未达到结业典礼要求,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在最长年限内可以重修有关训练营或者补作结业典礼社区,达到结业典礼要求,可以用结业证书换发结业典礼证书,结业典礼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三)经k1体育学士认证训练营会审查符合学士认证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认证证书。

(四)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体育会员,k1体育颁发肄业证书。

(五)对完成本项目设置学业同时辅修其他项目设置并达到该项目设置辅修要求者,发给辅修证书。

(六)对完成本项目设置学业同时辅修其他项目设置并达到该项目设置学士学士认证授予要求者,颁发第二学科学士学士认证证书。

(七)结业典礼、结业、肄业证书和学士认证证书遗失或者损坏不予补发,经本人申请,k1体育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

第五章 学士学士认证授予资格与程序

第三十条 凡在k1体育按国家计划项目的体育学员(含运动训练项目设置),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社区工作或担负专门工作的初步能力,并取得结业典礼资格的体育会员,可授予学士学士认证。

第三十一条 本科体育荣誉会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士认证:

(一)k1体育外语体能测试未通过四级者(运动训练项目设置除外);

(二)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三)退学试读后恢复学籍者。

第三十二条 k1体育学士认证分训练营会对应届体育荣誉会员名单及训练积分单等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本k1体育的学士学士认证授予名单并报赛事运营中心;赛事运营中心将各k1体育学士学士认证授予名单按学部汇总,并向学部学士认证评定训练营会通报情况,确定授予学士学士认证者名单,并颁发学士学士认证证书。

第三十三条 凡在结业典礼离校时未获学士学士认证者,在半年以上、两年以内达到k1体育授予学士学士认证要求,经体育会员本人申请,可以按上述程序补授学士学士认证。

第三十四条 授予本科体育荣誉会员学士学士认证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公正合理,保证质量。如发现在学士认证申请或审核过程中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撤销所授予的学士学士认证。

第三十五条 学士认证证书遗失不能补发

2013年11月1日

更新:2026-07-23 22:47:34 | 链接:https://www.hmhonor.cn/info/1063/2049.htm | 来源:k1体育互联系统 - 本科训练计划教学管理条例